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0日发行的“2005杭城企债”已上市流通四个年头,最近一期的年度付息工作于6月22日顺利完成。
“2005杭城企债”发行总额为10亿元,期限10年,票面年利率为5.02%,发行人于2006年至2015年每年的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随后的第1个工作日)支付利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并由相应的托管机构负责具体办理利息的支付事宜。
本年度债券付息期限从2008年6月20日至2009年6月19日止,付息总额为5020万元。本期债券未上市部分的付息方式为:即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一级托管客户持有的本期债券的利息款,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一级托管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期债券已上市部分的付息方式为:(1)从二级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资金账户中,再由该营业部向该投资者付息。(2)从一级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 此次债券付息工作的顺利完成,保障了市城建发展公司债券的发行信用,对今后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品牌形象,维护企业信用评价级别,进一步充分挖掘优质企业价值,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有着重要意义。 |